人在天涯之四
我的黑人朋友
。冬阳

她热心指路,也笑问客从何处来,我们闲聊,临走,她说国际学生是少数民族,在这里生活,别向主流势力低头,要有立场,语重心长的口气,让我感动,也感受民主的魅力。数月后,我又碰见她,寒暄时,对她再三道谢,尔后,一直到毕业为止,不再见到她。
学校有一建筑,楼上聘请历届各科目毕业生,为学生辅助功课。呈交英语作文前,我的文章常由一位混血黑人老师审阅兼修改。她格子不高,棕色皮肤,头发曲卷,笑容可掬。记忆犹新的,我学会一个深奥字汇,即albeit 这个字,很得意的将它引用,岂料,被老师删除,用浅白的字替代,我失望地说:「我以为,加入深奥的字,文章会比较有水准。。。」说着说着,我笑了,笑自己无知,她忍不住,也笑了,接下来,两人开始没完没了的笑,从浅笑到捧腹大笑,笑出眼泪,也笑红了脸。那一天,我在笑声中上了一课。
一股暖流心里荡漾

当白人学生附议“那是咱们曾曾祖先时代所发生的事,如今不存在了!」,我看到教授欣慰颔首,有一股暖流,在我心里荡漾。教授布满皱纹的脸显露沧桑,我想,这一路走来,绝非容易,对她,我萧然起敬。
美国的黑人,今非昔比,从乐坛体坛的出类拔萃到入选总统,成绩斐然。只是不明白,迈克杰逊为何刻意整容和漂白肤色,黑人有自己独特的美,未整容的他,也挺俊俏的,不是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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